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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外贸出口朋友问:原产地证FROM E 上的发货人要和提单的发货人一致吗?
这个问题其实提的非常好,因为要保证出口的货物能正常清关降税,首先产地证FE上一定要规范显示,所以多花点心思咨询一下,是非常有必要的。
结合我们代理产地证多年的经验,从我们服务的客户角度分析并根据东盟几个国家的政策分析给大家几点建议:
1、最优的方法是FROM E发货人与提单发货人一致(客户有资质办理这两个文件的情况,如果没有资质请看下面几点建议)
2、如果提单为第三方境外抬头作为发货人,可以将第三方显示在品名下方(不过需询问国外方是否同意)
3、如果没有资质需要代理出原产地证,可以先与代理商确定出单抬头,并且以产地证代理抬头去做提单,
这样即可保持FROM E和提单的发货人都是一致的。
希望以上几点可以帮助到大家,祝愿一切顺利。
具体FROM E样本和格式可以参考下方链接:
http://www.xinyanglianbin.com/article/jichugongch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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